發(fā)布:2025-02-07 11:07:15 關注:12915次
2025年寧波財經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來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發(fā)布時間:2025-02-06 17:40 閱讀次數:170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寧波財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教師)10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財經學院坐落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學校現有海曙校區(qū)、杭州灣校區(qū)、象山校區(qū)等3個校區(qū),占地面積1700余畝,建筑面積78萬平方米;設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金融與信息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會計學院(財富管理學院)、數字技術與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藝術設計學院、象山影視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成人與繼續(xù)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公共體育部等教學單位,45個本科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萬人;現有教師1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近400人,副高及以上教師占比31.3%,雙師雙能型教師占比51%,擁有國家青年項目人才、省151人才、省高校領軍人才、省級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省教學名師、市甬江人才工程、市領軍拔尖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百余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學院(部門)、人數、學科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
五、人才引進類型、要求和待遇
(一)人才引進的類型
第一類:學術領軍人才(A1、A2);
第二類:學術帶頭人(B);
第三類:學術骨干(C1、C2);
第四類:優(yōu)秀博士(D);
第五類:緊缺人才(E)。
(二)人才引進的具體要求詳見《寧波財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類型、要求和待遇》(見附件1)
(三)人才引進待遇
見附件
六、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為止。報名辦法:先從寧波財經學院 網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師資建設欄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載并填好《寧波財經學院高層次人才(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2), 在規(guī)定時間內,連同簡歷電子稿和相關證件掃描件發(fā)送郵件至dhyzhaopin08@163.com 郵件主題 請標明應聘學院+人才類別+姓名。
2、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對報名時證件不全、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允通過初審。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試講的人員將由學校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核階段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生證和學校推薦表報名;國外、港澳臺留學歸來人員也可先持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試講資格。
2、考試(考核)
高層次人才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yè)素養(yǎng)、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擇優(yōu)錄用。學校組織考核組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專業(yè)知識水平、學術水平、教學能力、研究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己私Y束后,根據考核結果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進入體檢與考察人員由學校郵件或電話告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考核。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財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8044810
應聘郵箱:dhyzhaopin08@163.com
聯(lián)系人:潘老師、王老師0574--8805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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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學院(部門)、人數、學科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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